杨君武委员:推动和提升全社会家庭教育2021-03-12 17:33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审慎制定好家庭教育法 □湘声报记者肖君臻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法可促使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促进家风建设,提升家庭文明水准。 “从2018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起,我已连续提交多份有关青少年教育方面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省委会副主委、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君武告诉湘声报记者,今年他建议审慎制定好家庭教育法,促推全社会家庭教育,并提出相关提案。 就青少年教育连续提交提案 美育是杨君武研究了多年的课题。2018年,首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杨君武,提交了关于在中小学开设通论性美育课的提案。 杨君武建议,应依据国家有关文件修订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明确规定所有中小学开设通论性美育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诗艺、音乐、绘画、书法、舞蹈、戏剧、中国戏曲等单一艺术门类选修课。 2019年,杨君武提交了关于中小学劳动教育应当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提案。他建议修订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把劳育写进其中,与德智体美四育并举;把劳动表现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范围,作为评优和升学的参考依据。 去年全国两会,杨君武则呼吁中小学德育要更加突出新生命观教育,在孩子年龄较小的时候,就要教会他们正视生命、尊重生命;对于新生命观教育,应适应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和道德接受心理规律,可分为初小、高小、初中、高中四个阶段。他建议各地中小学要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可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中的榜样人物进行教育,力争形成地方特色乃至学校特色。 这些提案均得到了教育部肯定性答复,其中一些建议被吸纳进教育部有关文件,已经或即将实施。 推动和提升全社会家庭教育 今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标志着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家事”不再仅是家事,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 “家庭教育也是属于青少年教育。”杨君武说,父母是孩子们的第一个老师,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之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何审慎制定好家庭教育法,推动和提升全社会家庭教育?杨君武认为,就家庭教育基本原则而言,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坚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等原则;就家庭教育主要内容而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其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等;就家庭教育方式方法而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之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合理运用寓教育于日常生活、言传与身教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适应年龄差异和个性特点、亲子相互促进等方式方法。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法可促使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促进家风建设,提升家庭文明水准,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杨君武同时认为,家庭教育向来属于私事领域,国家或政府以公权干预属于私域之家庭教育,应划定合理范围,确定清晰边界,还应尊重、引导、创设条件发挥每个家庭在家庭教育方面之特殊性、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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