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谈赔偿

2025-12-16 09:47:17 法律在线 0
  医疗事故怎么谈赔偿?处理医疗事故赔偿,要先明确责任比例,通过专业鉴定机构认定;核算各项损失并保留票据;依此提出合理诉求,主动与医疗机构协商,必要时借助第三方;协商中保留证据,不成则依法诉讼维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医疗事故怎么谈赔偿

   1. 明确责任:先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比例,这是赔偿的关键依据。可通过专业鉴定机构认定。

   2. 核算损失:详细计算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若致残)、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等。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明。

   3. 提出合理诉求:依据责任和损失,提出合理赔偿金额。可参考类似案例,但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4. 选择协商方式:主动与医疗机构沟通,以平和理性态度谈赔偿。准备充分,阐述清晰诉求和依据。

   5. 必要时借助第三方:如医患调解委员会等,协助双方协商,提供专业建议和中立调解。

   6. 保留证据:协商过程中的记录、文件等都要留存,以防后续争议。

   7. 依法维权: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按法定程序主张权利。

   二、医疗鉴定费由谁承担

   医疗鉴定费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支付。

   3. 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结论不同的,再次鉴定费用由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一方支付。

   4.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在首次鉴定阶段,医疗机构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的,由医疗机构承担鉴定费。

   5. 因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预先缴纳。最终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

   三、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1. 及时保留证据

   封存病历等相关资料,防止医院篡改。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的关键证据,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收集与医疗行为相关的其他证据,如检查报告、诊断证明、药品清单、缴费凭证等。

   2. 与医院沟通协商

   主动与医院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部门或科室联系,客观陈述事故情况及自身诉求。

   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记录,如谈话录音等,但要提前告知对方,确保录音合法。可要求医院给出事故初步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

   3.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等进行判定。

   准备好提交给鉴定机构的材料,如上述保留的证据等。

   4. 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若协商不成或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确定医院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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