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谈判
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谈判
1. 保持冷静理智:在谈判中要克制情绪,以理性态度对待纠纷,避免冲动行事导致局面失控。
2. 充分准备资料:收集整理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相关医疗资料,清晰了解纠纷情况,为谈判提供有力依据。
3. 明确诉求与底线:确定自己的合理诉求,如赔偿金额、道歉方式等,并明确不能逾越的底线。
4. 选好谈判时机与地点:选择双方都相对合适的时间和安静、舒适的地点进行谈判,利于营造良好氛围。
5. 积极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对方观点和解释,也清晰表达自身立场和意见,通过沟通增进理解。
6. 寻求专业支持:可聘请专业律师或医学专家作为顾问,为谈判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7. 灵活协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在诉求范围内灵活协商解决方案,如接受分期赔偿等。
二、医疗纠纷怎样收集证据
1. 病历资料:及时要求医院提供完整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仔细核对病历内容,如有错误或遗漏及时提出更正。
2. 诊疗过程记录:收集与诊疗过程相关的其他记录,如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这些能反映医院对病情的重视及处理情况。
3. 医疗费用凭证:保存好所有医疗费用的发票、清单等,明确费用明细及支付情况。
4. 医护人员沟通记录:若有与医护人员的沟通,如询问病情、讨论治疗方案等,无论是当面交流、电话还是短信等形式,都应尽量留存记录。
5. 现场实物:如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血液、液体等,可申请封存保留,作为证据。
6. 证人证言:与医疗过程相关的在场人员,如家属、同病房患者等的证言,能从侧面反映一些情况。
三、医疗纠纷不立案怎么办
医疗纠纷不立案,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了解不立案原因。若因材料不齐,应根据法院要求补齐相关证据、诉状等材料。比如缺少病历关键页,要尽快与医院沟通获取。
其次,若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阐述不立案决定不合理之处及自身诉求,上级法院会进行审查。
再者,可申请复议。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说明纠纷情况及立案必要性,法院会再次审议。
最后,还可通过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来解决。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经审查若认为应当立案,会要求法院说明不立案理由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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