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拆迁房漏水谁负责赔偿
一、一般拆迁房漏水谁负责赔偿
拆迁房漏水赔偿责任主体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明确规定,屋面防水工程等有一定保修期限,此期间出现漏水,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楼上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导致漏水,楼上住户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楼上住户不当行为造成楼下拆迁房漏水,需对楼下住户损失予以赔偿。
若因房屋年久失修、自然损耗等原因导致漏水,且该房屋已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可申请使用该基金进行维修。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从维修基金中列支维修费用,以解决漏水问题。
二、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分割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进行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该拆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无房产证,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约定分割房屋居住、使用权益;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的拆迁房,家庭成员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协商应考虑各方对房屋建设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实际情况,如出资情况、居住状况等,确定合理的分割方式,可能是对居住、使用权益进行分配,也可能在后续取得房产证后进行产权分割。
在分割过程中,相关协议或法院判决要明确各方权益,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要及时关注房产证的办理情况,依据新的产权登记进一步完善权益分配。
三、拆迁房可以变更个人户名吗
拆迁房能否变更个人户名需分情况讨论。
若拆迁房已完成产权登记,通常是可以变更户名的。这类似于普通房屋的产权变更,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因买卖变更户名,买卖双方要签订合同,然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经审核通过后完成产权变更。若因赠与、继承等原因变更,也需准备相应的赠与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证明等文件,到登记机构办理。
然而,若拆迁房尚未完成产权登记,变更户名相对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要先和拆迁部门沟通。若拆迁协议已备案,变更户名可能需要拆迁部门同意并配合修改协议;若未备案,经协商一致后可直接修改协议上的名字,待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时,新名字的人就能作为产权人登记。
总之,拆迁房变更个人户名有实现的可能,但要依据房屋产权状态按规定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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