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

2025-12-19 12:26:38 法律在线 0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多方面区别。概念上,二者对医疗机构及人员造成患者损害的界定不同;适用法律分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典》等;鉴定机构前者为医学会,后者选择多元;赔偿标准和责任程度认定也存在差异。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存在多方面区别:

   1. 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错,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

   2. 适用法律:医疗事故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损害适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3. 鉴定机构:医疗事故由各地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医疗损害的鉴定机构选择较为多元,既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

   4. 赔偿标准: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相对固定,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医疗损害赔偿则依据民事侵权赔偿原则,赔偿范围更广泛,计算方式更灵活。

   5. 责任程度认定:医疗事故强调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责任程度划分。医疗损害更注重过错认定,只要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并造成损害,就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后治好了如何维权

   医疗事故后即便患者治好了,若存在损害仍可依法维权。

   第一,收集证据。保留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用票据等资料,还可收集与医护人员沟通记录、在场证人证言等,这些是维权的关键依据。

   第二,与医疗机构协商。可向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提出诉求,要求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协商赔偿。明确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第三,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是认定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的重要依据。

   第四,提起诉讼。若对鉴定结果不满或协商、鉴定无法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配合法院调查和审理工作,积极提供证据支持诉求。

   维权过程需冷静理性,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医疗事故后遗症怎么鉴定的

   医疗事故后遗症鉴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提出申请。医患双方均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患方需准备身份证、病历资料等;医方需提交执业许可证、病历资料等。

   第二,受理。收到申请后,鉴定机构会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通知补充。

   第三,抽取专家。由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专家需具备良好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第四,鉴定调查。鉴定专家组会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调查,听取医患双方陈述及答辩,必要时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第五,得出鉴定结论。专家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讨论,以半数以上专家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为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最后,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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