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取保候审怎么执行
一、江苏省取保候审怎么执行
江苏省取保候审的执行流程如下:
1. 决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也有权提出申请。
2. 执行机关: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3. 保证方式:可采用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4. 告知义务: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5. 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6. 监督考察:执行机关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若违反规定,可根据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可以随时结束吗
取保候审不可以随时结束。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结束需符合法定情形。
一是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犯罪嫌疑人无罪、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此时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满后,需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需经法定程序。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及时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提前结束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所以,取保候审有法定的开始与结束程序,不能随意随时结束。
三、取保候审可以离开户籍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离开户籍所在地,但需遵循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若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户籍所在地(即所居住的市、县),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离开是否会对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造成不利影响,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等。若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方可离开;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情节,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例如,犯罪嫌疑人因工作需要出差到外地,就需要提前向执行机关说明情况,待批准后才能前往。所以,取保候审期间并非绝对不能离开户籍所在地,只是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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