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是赠与吗
一、离婚房产过户是赠与吗
离婚房产过户不一定是赠与。离婚房产过户有多种情形,要依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给予另一方,这种带有无偿给予性质的行为可视作赠与。在此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通常需要按照赠与的相关规定,可能要缴纳契税等费用。
但若是夫妻双方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并非一方无偿给予另一方,就不属于赠与。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这其实是对共有财产的分配,不是一方把房产无偿赠给另一方。此时办理房产过户,主要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按照一般的离婚析产程序处理,在符合条件时可以免征契税。
所以,不能简单认定离婚房产过户就是赠与,要结合具体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产权归属及过户原因等情况综合判断。
二、离婚后更改房产名字吗
离婚后是否更改房产名字,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离婚时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比如双方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或法院判决房产归属某一方,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可要求更改房产名字。办理更名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且协议中对房产归属的表述清晰明确。若为法院判决离婚,需准备好生效的判决书。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变更名字可能还需要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因为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有一定权益,通常会要求先结清贷款或对贷款合同进行相应变更。
总之,离婚后若房产归属发生变化,通常可以更改房产名字,但要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赠与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赠与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赠与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依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受赠方独自拥有。比如,父母在赠与房产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此房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若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可能会采取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等方式。
此外,若赠与房产还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以上是关于离婚房产过户是赠与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