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一、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劳动仲裁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因情况而异。
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类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非一裁终局的案件,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即如果一方在十五天内没有起诉,那么该仲裁判决书生效。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仲裁判决书不生效,而是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最终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来确定生效时间。
二、劳动仲裁离职多久后不能申请
劳动仲裁申请离职的时效一般为一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通常情况下离职后一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但需注意,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劳动者应在规定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离职后,要密切关注时效节点,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顺利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多久下达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下达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
一般来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 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 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 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 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 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 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正常情况下四十五日内下达裁决书,特殊情况会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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