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2个月跟坐牢的区别
一、拘役2个月跟坐牢的区别
拘役2个月与坐牢存在以下区别:
适用对象:拘役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的罪犯。坐牢涵盖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重的罪犯。
执行场所: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在拘役所、看守所执行刑罚。坐牢一般在监狱执行。
待遇:拘役期间,罪犯每月可回家1 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坐牢的罪犯通常无回家探亲待遇,参加劳动是改造手段,无劳动报酬。
法律后果: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坐牢人员刑满释放后一定期限内再犯特定之罪,构成累犯,将从重处罚。
期限: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1年。坐牢中的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可达25年;无期徒刑则是终身监禁,实际执行中,表现良好可获减刑、假释。
二、拘役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拘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像查封、扣押、冻结等。
而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表明拘役是由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来判处的,针对的是犯罪行为。
所以,拘役与行政强制措施在性质、适用主体、适用对象、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不能将其归为行政强制措施。
三、拘役一个月可以判多少天
拘役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当判处拘役一个月时,一个月按实际自然月天数计算。
在公历中,大月有31天,小月有30天,特殊的二月平年有28天,闰年有29天。若判处拘役一个月的时间段处于大月,那拘役天数为31天;若处于小月,拘役天数为30天;若处于二月,平年为28天,闰年为29天。
同时,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以上是关于拘役2个月跟坐牢的区别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