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房屋抵押合同到期怎么办
房屋抵押合同到期后,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债务已履行:若债务人按约定还清债务,抵押人可要求抵押权人配合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需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抵押合同、还款证明等,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使房屋恢复自由状态。
2. 债务未履行:若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置抵押房屋。通常先与抵押人协商,协商一致可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实现债权。若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后对抵押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3. 双方协商延期:抵押合同到期后,若债务人暂时无法还清债务,可与抵押权人协商延长抵押期限。双方需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处理房屋抵押合同到期问题时,当事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事,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屋抵押房产证归谁管呢
房屋抵押后房产证的归属分两种情况。
在过去,部分地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房产证会由相关部门保管。抵押权人拿到他项权证,以此保障其在抵押期间的权益。房产证由相关部门保管,可避免抵押人随意处置房屋,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
但如今,大多数地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房产证仍归抵押人保管。不过,房产部门会在房产证上作抵押登记标记,注明抵押相关信息,如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同时,抵押权人会持有房屋他项权证。这意味着即便抵押人持有房产证,在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无法擅自转让、出售该房屋。因为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等手续时,相关部门会审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限制情况。
所以,房屋抵押后房产证一般由抵押人保管,但会有抵押登记标记,而抵押权人持有他项权证保障自身权益。
三、房屋抵押评估费由谁承担
房屋抵押评估费承担主体通常依据当事人约定来确定。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 双方约定:若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评估费由某一方承担,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比如贷款合同里写明评估费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就需支付这笔费用。
- 遵循行业惯例:在一些地区或特定业务中,存在默认的行业习惯。例如,多数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常要求借款人承担评估费,因为评估是为确定抵押物价值,主要服务于借款人获取贷款。
- 协商解决:在没有约定且无明确行业惯例时,双方可协商评估费的承担方。如在房屋买卖涉及抵押的交易中,买卖双方可协商是由买方、卖方还是双方按比例分担评估费。
总之,在房屋抵押评估费的承担问题上,约定优先。若无约定,可参考行业惯例或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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