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若有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直接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并了解拖欠原因,看能否达成支付协议。
第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工资。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第四,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刚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刚签完劳动合同后悔,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 若处于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书面或口头通知都行,但建议保留通知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的送达回执、短信或邮件记录等。
- 若已过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书面通知时,最好通过邮寄等方式保留送达凭证,三十日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解除。
- 若存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需注意,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约定了服务期及违约金,违约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解除合同前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妥善处理。
三、只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违法吗
只签劳动合同却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侵害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三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是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有权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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