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不包括
一、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不包括
要明确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不包括什么,需先了解二者的主要区别。
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次,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内容更具体,涵盖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就业协议主要明确毕业生就业意向、用人单位接收意向及学校派遣等。再者,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约束;就业协议受民法、合同法等规范。另外,签订时间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前签订;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
若说二者区别不包括的内容,比如它们都与就业相关,在保障就业权益方面有一定共性,这就不是二者的区别。还有,二者都是书面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相关权利义务,这也不属于区别范畴。简单来说,凡是体现二者共性的内容,都不属于它们的区别。
二、未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未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通常可获得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工作两年,正常经济补偿是两个月工资,若单位违规解除,赔偿金就是四个月工资。
劳动者要获得赔偿金,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发工资的事实。之后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三、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生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生,需分情况判断。
应届生通常指在该毕业年份内毕业的学生。一般来说,如果签合同后未完成学业、未取得毕业证,从学籍角度,仍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比如大学生在大四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实习,但还未完成论文答辩、未领取毕业证,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应届生。
不过,在一些特定领域和招聘要求里,应届生身份界定更严格。部分企业或单位招聘时,要求应届生是未与任何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的毕业生。若未毕业就签合同且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保,即便未取得毕业证,也可能会因社保缴纳记录,在这些招聘中不被认定为应届生。
总之,未毕业签劳动合同不必然丧失应届生身份,关键在于学籍状态和具体的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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