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签合同了,要签无固定合同吗

2025-12-28 08:26:34 法律在线 0
  第三次签合同了,要签无固定合同吗?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情形续订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合同外,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涉及前提条件、排除情形、劳动者意愿,一般第三次签且符合条件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第三次签合同了,要签无固定合同吗

   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分析如下:

   (一)前提条件。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次是第三次签订合同,满足连续订立的次数要求。

   (二)排除情形。若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情形,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和第二项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三)劳动者意愿。只要劳动者未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第三次签合同符合条件的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合同需要双补偿吗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必然涉及双补偿。所谓双补偿,通常指的是双倍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合法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比如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更不存在双补偿情况。或者是符合法定的经济性裁员等合法解除事由,用人单位只需支付正常的经济补偿。

   所以,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需双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三、补偿无固定合同怎么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需区分不同情形:

   协商解除: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但用人单位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及相应规章制度依据。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上是关于第三次签合同了,要签无固定合同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