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上班没签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一、在饭店上班没签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在饭店上班没签合同,从法律角度看,可以直接走,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与考量因素。
从法律规定来讲,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直接离职,可能会影响主张这部分权益,因为后续主张二倍工资时,需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长等事实,突然离职可能导致证据收集不便。
同时,若饭店存在拖欠工资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但从规范角度,建议先收集能证明在饭店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若想主张权益又妥善处理离职,可先与饭店沟通,明确提出订立合同或支付未签合同补偿等要求,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按合理程序离职,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维护法律秩序。
二、上班老板和我没签合同也没打卡记录,违法吗
老板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没有打卡记录,存在违法情形。
就未签劳动合同而言,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该期限未签,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旨在确保劳动关系以书面形式确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至于没有打卡记录,虽打卡记录并非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但它是重要的考勤证据之一。若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没有打卡记录可能给劳动者维权带来一定困难。不过,劳动者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同事证言等。即便没有打卡记录,只要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依然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老板的这些行为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三、上班没签合同上班半个月可以告吗
上班半个月没签合同,一般是可以提起相关诉求的。
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仅上班半个月,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权益。
不过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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