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0年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一、在单位工作10年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单位工作10年主动辞职没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存在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获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例如长期拖欠工资、克扣工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劳动合同法》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如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
若符合上述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10年,单位应支付10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可获得相应赔偿。
其一,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其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维权时,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合法途径,劳动者能维护自身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
三、如果员工突然离职可以扣除工资吗
员工突然离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工资,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若员工未按此规定突然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扣除工资。
然而,若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总之,用人单位扣除工资应依法依规进行,不能因员工突然离职就随意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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