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即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四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予以销售。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其销售的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则不构成犯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非法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销售数量较大、销售金额较高、多次销售等情形。
二、直接使用未加盟店的商标是否违法
直接使用未加盟店的商标可能违法。商标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可能侵犯商标权人的专用权。
《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直接使用未加盟店的商标,即便双方未达成加盟协议,也可能符合上述侵权情形。
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侵权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
若不确定商标使用是否合法,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商标管理部门核实,避免法律风险。
三、法律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法律对驰名商标提供了多维度保护措施:
1.跨类保护:普通商标一般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受保护,驰名商标则可获得跨类别保护。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或翻译已注册驰名商标,误导公众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商标禁止注册和使用: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禁止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主管机关予以撤销。
4.特殊保护程序: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侵害其驰名商标权益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维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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