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一、在上海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在上海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抚养费数额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确定抚养费时,双方可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同时,随着孩子成长和实际需求变化,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争取小孩抚养权,法院通常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下是一些常见有利条件:
1.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良好的经济基础,能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学习条件,如支付学费、提供舒适居住环境等,可证明有能力保障孩子成长。
2.生活环境:给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如居住环境安全、周边教育资源丰富,利于孩子接受良好教育和健康成长。
3.陪伴时间:能保证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如辅导功课、参加学校活动,满足孩子情感需求。
4.教育背景:较高的教育水平或丰富的教育经验,有助于引导孩子学习,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和品德修养。
5.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会被法院重视,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该方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6.健康状况:自身及家庭无严重疾病或不良嗜好,能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
7.过往抚养情况:过去对孩子抚养尽职尽责,与孩子建立了深厚感情,也是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三、父亲没给抚养费成年了还能要回吗
成年子女一般不能追讨未成年时父亲未支付的抚养费。
从法律原理来看,抚养费是为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所设,具有一定人身属性。当子女成年后,抚养费所保障的权益实现阶段已过。并且,追讨抚养费的权利主体是未成年子女,而非成年后的本人。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若子女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比如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这种情况下,子女可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此外,若在子女未成年期间,监护人曾代子女向父亲主张过抚养费,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能否追讨抚养费的判定。
总体而言,成年子女要回父亲未支付的抚养费存在诸多限制,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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