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时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么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时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么
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时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试用期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试用期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
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相对灵活就业权。相较于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时间要求更短。提前三日通知,既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安排工作交接,也让劳动者能根据自身情况更便捷地调整职业选择。
不过,劳动者应注意通知的方式与时间节点。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避免后续纠纷。同时,要做好工作交接,这不仅是职业素养的体现,也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若劳动者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试用期没达到业绩被开除有赔偿吗
试用期没达到业绩被开除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在试用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告知了业绩要求。同时,该业绩要求合理、具体,符合行业标准和岗位实际。当劳动者确实未达到业绩要求,且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已明确告知劳动者业绩要求,或业绩要求不明确、不合理,甚至带有故意刁难性质,那么以未达业绩开除劳动者,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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