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提前一个星期提离职可以吗
一、没签合同提前一个星期提离职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没签劳动合同提前一星期提离职是可行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处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不仅无需担忧提前一星期通知是否合法,还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若单位虽未签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已提前告知劳动者订立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此时若要离职,从诚信和职业道德角度,提前一星期告知单位是较为合适的做法。
此外,即便没签合同,若劳动者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通常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一星期提离职若不符合上述时间要求,可能需与单位协商一致,否则可能面临一定法律风险,如给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离职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离职时若单位未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应补偿,但并非传统意义的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总之,离职时单位没买社保,劳动者能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保。
三、哺乳期合同到期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哺乳期合同到期,单位一般不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需延续至哺乳期满才终止。
如果单位在哺乳期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过,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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