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追诉情形有什么
一、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追诉情形有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追诉情形如下:
1.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3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3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2万元以上。此规定针对同时假冒多种注册商标的情况,加大了对该类行为的追诉力度。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假冒手段恶劣、长期假冒注册商标、因假冒注册商标受到行政处罚后又假冒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也应追诉。
这些追诉情形旨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是否符合追诉标准。
二、公司注销了,名下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公司注销后,名下商标可以转让,但要分情况处理。
若公司注销在清算报告中明确了商标归属,应按清算报告的规定进行转让。受让方和相关权利继承人可签订转让协议,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转让时需提供公司注销证明、清算报告、转让协议等文件。
若清算报告未提及商标归属,商标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应按照法定的财产分配顺序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可能作为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进行分配。之后股东作为商标新的权利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时,除常规文件外,还需证明股东对商标的权利。
需注意,公司注销后一年内要及时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若超过一年未办理,商标可能会被商标局注销。此外,转让过程必须遵循商标法规定,向商标局提交申请,经审查核准后,转让才正式生效。
三、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的相关问题是什么
商标侵权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方面,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商标案件专业性较强、审理难度较大,中级以上法院和指定基层法院在专业审判能力上更有保障。
地域管辖方面,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侵权行为实际发生的地点。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另外,如果存在多个侵权行为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这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权,方便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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