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一、会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便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其作为用人单位,可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法有效,劳动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例如一些大型连锁企业的分公司,能独立开展业务并招聘员工。
-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它不具备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若总公司授权其招聘员工,劳动者实际为该分公司工作,此时视为与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般以总公司名义签订。
总之,是否能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关键看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以此确定其是否有用工主体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能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其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独立从事一定的经营活动,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能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签合同合法有效。
其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不具备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协助办理相关劳动用工手续等事务。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是否具有用工主体资格。
三、分公司可以签到劳动合同么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属于合法的用人单位主体,具备独立的经营资格和用工主体资格。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能够作为当事人参与劳动仲裁或诉讼。
二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若需要用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劳动法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有则可以,无则需由总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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