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哪些

2026-01-08 09:26:04 法律在线 0
  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哪些?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几类: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给家属的抚恤金等;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后的保险金。部分情况有特殊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哪些

   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如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依附于人身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它们是由特定人依一定程序取得的,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3.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依法继承,但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家庭承包,共同承包人可继续承包。

   4.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公民只有使用权,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使用宅基地。

   5.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是给予特定家属的经济帮助和精神抚慰,并非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继承。

   6.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若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二、再婚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规定是什么

   再婚财产继承顺序和分配规定遵循《民法典》相关条款。

   继承顺序方面,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分配规定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再婚家庭中,关键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直接作为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再进行继承。

   三、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存在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房产继承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一方认为自己的继承权益受到侵害,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即使继承人长期未察觉权益受损,超过二十年也无法通过诉讼来解决继承纠纷。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总之,涉及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纠纷,要注意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不能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哪些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