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房贷另一方不还怎么办
一、夫妻闹离婚房贷另一方不还怎么办
夫妻闹离婚时一方不还房贷,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房贷为共同债务,即便闹离婚,双方仍有共同偿还的义务。若一方不还,另一方偿还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其应分担的份额。法院通常会根据房产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各自承担比例。
若法院已对房产分割和房贷承担作出判决,一方不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收入等措施。
若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贷是其个人债务,闹离婚期间对方无还款义务。若该方不还,银行会依据贷款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可能影响其个人征信,甚至会起诉要求偿还贷款,拍卖房屋以实现债权。
二、夫妻共同按揭房产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按揭房产在离婚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可协商处理。若双方能就房产归属和剩余贷款偿还等事宜达成一致,可按约定执行。比如一方取得房产,同时承担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产的现有价值、已偿还贷款中双方的贡献等因素确定。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对购房的出资、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等,判决房产归属和补偿问题。
2.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考量首付支付、贷款偿还等情况。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该房产一般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对于剩余未还清的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通常需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双方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以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
三、夫妻婚内欠款离婚了另一方要承担吗
夫妻婚内欠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承担,需分情况判断:
第一,若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通常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这种情况下,即便离婚,另一方也有义务共同偿还。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买房,离婚后双方都要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若该欠款为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个人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债务。
判断婚内欠款性质是确定另一方是否承担的关键,需结合具体债务产生背景、用途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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