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还在,房子如何继承
一、母亲去世,父亲还在,房子如何继承
母亲去世,父亲还在,房子的继承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该房子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将房子的一半份额分割出来归父亲所有,因为这部分本来就属于父亲。剩下的一半份额才是母亲的遗产。
对于母亲的这一半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子女以及母亲的父母(若在世)共同参与继承这一半房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
若母亲生前立有有效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她名下的这一半房产。遗嘱指定给谁,谁就可以继承相应份额。
如果母亲的父母均已去世,那么通常就是父亲和子女共同继承母亲名下的一半房产。例如有两个子女,那父亲除了原本拥有的一半,还能和两个子女一起平分剩下的一半,即父亲最终可能拥有房产的三分之二,两个子女各拥有六分之一。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以,发生遗嘱继承纠纷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三、丧偶妇女的财产继承是否会因子女少分
丧偶妇女的财产继承不会因子女而少分。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丧偶妇女作为配偶,其继承权与子女平等,不会因为子女的存在就少分财产。不过,如果丧偶妇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继承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正常情况下,丧偶妇女不会因子女而在财产继承时少分,特殊情况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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