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婚姻关系解除了还能继承财产吗
一、配偶去世婚姻关系解除了还能继承财产吗
配偶去世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但生存一方仍可能继承去世配偶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生存配偶有权与子女、父母共同参与遗产分配。例如,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产,先将其中属于生存配偶的一半财产分割出来,剩余的一半作为去世配偶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若去世配偶订立了遗嘱,明确了遗产的分配方式,生存配偶则需依据遗嘱内容来确定是否能继承财产。若遗嘱中指定生存配偶继承部分或全部遗产,生存配偶可按遗嘱继承;若遗嘱未提及生存配偶,生存配偶则不能通过遗嘱继承遗产。
总之,婚姻关系虽因配偶去世而解除,但生存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通常享有继承去世配偶财产的权利,不过最终能否继承及继承份额要依据具体的继承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二、非婚生子女要想享有继承权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其继承权是基于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通常无需额外条件即可享有。不过,在一些情形下需证明亲子关系:
1.被继承人认可:若被继承人在生前明确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有相关书面文件、聊天记录或在公开场合的承认等,非婚生子女可据此享有继承权。
2.提供血缘证明:当被继承人未明确承认时,非婚生子女可通过亲子鉴定等科学手段证明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关系,进而确定其继承权。
3.有扶养关系:非婚生子女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可享有继承权。
此外,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非婚生子女继承其财产,非婚生子女可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总之,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继承权受保护,但实践中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亲子关系或符合特定条件。
三、民法典规定财产可以立遗嘱不给子女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人可以立遗嘱将财产不给子女继承。
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权,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财产所有人既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但财产所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财产的分配。只要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等),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即便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也可能因遗嘱的存在而不继承财产。不过,如果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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