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两岁的孩子怎样判决
一、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两岁的孩子怎样判决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两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法院通常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支持父亲。
若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因家暴离婚是如何分配财产及子女的
在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件中,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遵循一定法律原则。
财产分配上,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考虑到家暴情况,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无过错方作为遭受家暴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定比例的财产,以体现对家暴行为的否定和对受害者的保护。
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如果家暴行为严重影响子女的成长环境,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实施家暴的一方。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意愿等因素。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家暴在离婚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判决中是重要考量因素,法律会保障无过错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这里的分居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夫妻一方到外地工作,并非因感情问题分开生活,这种分居不算法律意义上因感情不和的分居。二是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同时,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且,“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有证据证明。
不过,即便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也不意味着必然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且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存在时,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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