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期间离婚了房产能执行吗
一、强制执行期间离婚了房产能执行吗
强制执行期间离婚,房产是否能执行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仍可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执行时,法院会先对房产进行分割,通常会保障非负债方的合法权益,分割后执行负债方所享有的房产份额。
若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且房产明确为非负债方的个人财产,则不能执行该房产。但如果该房产是在强制执行期间,为逃避债务通过离婚转移到非负债方名下,法院可以认定这种行为无效,依旧可以执行该房产。
另外,若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时也需考虑非负债方的权益,通过合理方式进行分割执行。总之,强制执行期间离婚,房产能否执行要依据债务性质、房产归属等因素综合判定。
二、房子是儿子的名字,父母离婚怎么判
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从法律角度看,该房屋所有权归儿子,不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既然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就意味着儿子是合法的产权人。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父母有证据证明当初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并非赠与,而是代持等情况,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的实际归属。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出资证明、代持协议等。若证据不充分,法院一般会依据产权登记来认定房屋归属。所以在父母离婚时,正常情况下该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分割。
三、家里有两个孩子,离婚的时候会判给谁
离婚时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父母具体情况判决。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此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予支持。
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更有利于获得抚养权。
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若两个孩子都表示愿意和一方生活,法院一般会考虑孩子的选择。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总之,抚养权的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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