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借的款项,另一方能否主张权利

2026-01-11 00:06:14 法律在线 0
  夫妻一方出借的款项,另一方能否主张权利?夫妻一方出借的款项,另一方能否主张权利取决于款项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婚姻存续期可共同追款、诉讼,离婚时债权分割;若为个人财产,配偶不能主张。判断性质很关键,主张权利需证明是共同财产。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夫妻一方出借的款项,另一方能否主张权利

   夫妻一方出借的款项,另一方能否主张权利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即使是以一方名义出借,另一方也有权主张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借款到期未收回,另一方可以与出借方共同要求借款人还款;若涉及诉讼,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与。在离婚时,该债权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该款项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物权的排他性,只有财产所有人有权对该财产进行处置和主张权利。此时出借方的配偶不能主张该笔借款的权利。

   判断款项性质是关键。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主张权利时,需证明该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双方首付一方还贷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首付,一方还贷,财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婚后购买,即便仅一方还贷,因婚后收入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判决,可能会倾向于对首付贡献大的一方,但不会完全忽略另一方权益。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由其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通常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计算补偿时,需确定共同还贷数额及该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然后由获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该房产仍可认定为首付方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三、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房产需要公证吗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并非必须公证。

   从法律效力角度,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自愿且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订放弃房产的书面协议,该协议自成立时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一方放弃房产份额,此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是有效的。

   不过,公证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协议,在后续产生纠纷时,法院一般会直接认定其效力,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而且在一些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时,可能会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放弃声明,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进行公证,要确保协议内容完备,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放弃的份额等关键内容,并且双方签字确认。若担心后续出现争议,进行公证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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