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老公不愿意给财产怎么办呢
一、离婚老公不愿意给财产怎么办呢
离婚时老公不愿意给财产,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尝试与老公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及分配意愿,争取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书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为诉讼做准备。需收集的证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以证明财产的存在、价值和归属。还应收集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的证据,如承担家务、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证据,这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对自己有利。
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老公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离婚了又在一起了财产要怎么分
离婚后又在一起,财产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离婚时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各自分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之后重新共同生活期间,若双方有新的财产积累,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比如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财产如何分配,就依协议执行。
若没有约定,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如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而对于难以分清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的部分,通常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车辆,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若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等隐性贡献,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适当予以照顾。总之,具体的财产分割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
三、离婚两年了还能去要共同财产吗
离婚两年后能否要回共同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离婚时双方已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两年在该时效内,发现上述情况可通过诉讼维权。
若离婚时存在部分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任何时候都可要求对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受时间限制。
然而,若离婚时已对全部共同财产分割完毕,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事后反悔要求再次分割,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因此,离婚两年后想要回共同财产,要先确定是否有符合法定情形,必要时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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