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房屋遗产继承
一、怎样办理房屋遗产继承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或遗嘱,明确有权继承房屋的人员。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有遗嘱的则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确定。
2. 开具死亡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 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若有遗嘱,还需提交遗嘱公证书。
4.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要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完整,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和手续费。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二、怎么继承财产属于合法
合法继承财产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按法律规定进行。继承顺序上,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等。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按遗嘱内容进行财产继承。
三、有遗嘱如何房产继承权
有遗嘱时,房产继承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认遗嘱效力。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有效。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若遗嘱无效,将按法定继承处理房产。
第二,明确继承人范围。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需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属于遗赠。
第三,办理继承手续。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件等材料。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第四,若存在多个继承人或对遗嘱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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