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一、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以下是一份遗嘱房产继承模板示例: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现住址:[详细地址] 。
鉴于本人年事已高,为避免本人去世后因名下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特立此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房产作出如下处理:
本人自愿将位于[房产地址,包括具体的门牌号等信息],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具体证书编号]的房产,在本人去世后,由[继承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继承。该继承人与本人系[亲属关系]。
本人声明,上述房产为本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有权对其进行处分。本人在此明确,除本遗嘱中明确指定的继承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对上述房产主张继承权。
本遗嘱一式[X]份,本人留存[X]份,由[保存人姓名]保存[X]份。
立遗嘱人(签字/捺印):
日期:[立遗嘱当天填写的日期]
需注意,遗嘱的订立务必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进行遗嘱公证,以保障遗嘱的合法有效性。
二、遗产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婚姻关系自合法登记时起,至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出生于非婚姻关系,但与婚生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基于合法收养关系,其继承权与亲生子女相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与继父母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对亲生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养父母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对养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后,可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三、遗嘱公证用继承人到场么
遗嘱公证不需要继承人到场。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嘱是遗嘱人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愿,仅需遗嘱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即可。遗嘱人前往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财产证明等材料,在公证员面前表达对自己财产的分配方案等遗嘱内容。
继承人并非遗嘱公证的必要参与主体,无需到场。这种规定保障了遗嘱人的自主决定权,避免继承人的在场对遗嘱人表达真实意愿产生影响或压力。不过,继承人虽不用到场参与遗嘱公证过程,但在遗嘱生效后,若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存在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以上是关于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