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中的先后次序,保障了亲属间合理的继承权益,有助于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序处理遗产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
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存在多方面区别:
1. 确定依据:法定继承人是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按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人则是由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指定,范围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2. 继承份额: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遵循均等原则,特殊情况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由遗嘱明确规定,被继承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给遗嘱继承人分配多少遗产。
3. 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严格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被继承人可直接指定某继承人继承其全部或部分遗产。
4. 体现意志:法定继承主要体现国家意志,通过法律规定保障继承人的基本权益。遗嘱继承更侧重于体现被继承人的个人意志,充分尊重其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
三、法定继承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吗
法定继承并非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取得遗产,有多种途径实现产权转移。办理继承权公证是常见方式之一,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凭借公证书,继承人能较为顺利地到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过户等手续。
不过,继承权公证不是法定继承的必经程序。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对继承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调解书。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可据此办理遗产的相关手续。
此外,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也接受继承人直接提供的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经审核后办理过户登记,无需先办理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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