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何的

2026-01-13 05:46:29 法律在线 0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何的?法定继承顺序分两个。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等,丧偶儿媳或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也算;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继承先由第一顺序进行,无则第二顺序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也有特殊情况。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何的

   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个。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人是平均分配吗

   法定继承人不一定平均分配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均等。这体现了公平原则,保障各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利。

   不过,存在多种特殊情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对履行扶养责任较多者的一种鼓励和认可。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如果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又明确表示愿意分给该继承人遗产的,则应依被继承人意愿处理。

   此外,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所以,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并非一概平均,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三、法定继承人继承有时效吗

   法定继承人继承一般没有时效限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此时,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是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若继承人之间因继承权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不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是受遗赠的时效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总之,法定继承人接受继承本身通常无时间限制,但涉及继承权纠纷诉讼和受遗赠有相应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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