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儿媳有继承权吗
一、继承法儿媳有继承权吗
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不在此列。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谓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长期照顾公婆日常生活,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等。
如果公婆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儿媳,那么儿媳依据遗嘱可以获得相应财产,这属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所以,儿媳通常无法定继承权,但在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可通过遗嘱继承或受遗赠获得公婆财产。
二、继承法继承之日怎么算
继承之日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形判定。一般而言,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包含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
生理死亡的时间依据相关死亡证明来确定。若没有死亡证明,以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时,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在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意义重大,它关乎继承人取得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确定遗产范围和继承人范围,判断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以及决定遗嘱效力等。
三、继承法第二继承人是谁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他们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或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在特定情形下享有继承权利。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被继承人父母的父母,属于直系尊血亲。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他们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法定继承遵循一定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亲属间合理的财产传承秩序,确保遗产能够在亲属范围内得到妥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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