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给儿子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可给儿子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单独被儿子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儿子可继承。
依据相关法律,宅基地是村集体无偿提供给本村村民用于建房居住的,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儿子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儿子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
若儿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能正常使用、维修,直至房屋自然损毁。若儿子已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能继承房屋,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待房屋不可居住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总之,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儿子可继承,并因此获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但情况因儿子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所不同。
二、农村宅基地能作遗产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的获得具有特定身份属性,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不过,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需注意,若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待房屋自然毁损、灭失后,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可按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若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可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三、农村土地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因此子女对农村土地没有所有权继承权。不过,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要分情况来看:
1. 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等。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内家庭某个成员死亡,土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2. 林地及“四荒地”。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3. 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子女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原则。
总之,子女能否继续使用农村土地,需结合土地性质、承包方式等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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