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宅基地继承手续
一、如何办理宅基地继承手续
办理宅基地继承手续,需区分不同情况:
1. 确定宅基地上是否有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若有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2. 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3. 进行房屋评估: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继承权。
5. 申请产权登记:继承人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当地规定和要求进行,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二、书面遗嘱是否有继承时效
书面遗嘱本身没有继承时效限制。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自订立时成立,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一直有效。
不过,继承纠纷存在诉讼时效。继承人因遗嘱继承发生纠纷,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是受遗赠的时效限制,与遗嘱本身时效不同。总之,书面遗嘱有效且一直存在,但涉及继承纠纷和受遗赠时,有相应时间限制。
三、事实婚姻可以继承财产吗
事实婚姻能否继承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在相关法律认可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即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财产。例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双方相互之间有法定继承权。
但如果是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之后形成的未登记同居关系,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构成事实婚姻。此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财产。不过,若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有共同财产,可先分割出属于另一方的部分;若另一方对死者生前扶养较多,也可适当分得一定遗产。
判断事实婚姻是否能继承财产,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符合则有继承权,不符合则需视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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