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身故还有继承权吗
一、继承人身故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身故,通常没有继承权。但存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殊情况。
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未放弃继承,其应继承份额会转给其继承人。若在继承开始前死亡,一般无继承权,不过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
二、继承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继承权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继承纠纷中,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当继承人意识到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时,需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即使继承人后来才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但从继承开始已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再受理其诉讼请求。
需注意,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例如,继承人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区别
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存在明显区别。
继承人是指依法或依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范围较为宽泛。它既涵盖法定继承人,也包括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继承其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则是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直接享有继承权的人。在我国,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有严格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简单来说,法定继承人是继承人的一部分,继承人除法定继承人外,还包括通过遗嘱获得继承权的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由法律直接赋予,而遗嘱继承人的资格来源于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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