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2026-01-13 21:07:36 法律在线 0
  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涉及多种费用,包括按受益额1%-2%收取的公证费、按差额定律累进计算的房地产价值评估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几百元的登记费,法定继承人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契税1.5%-3%,各地或有差异,需先咨询。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公证费:若要办理继承公证,需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通常按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在 1% - 2%左右。

   2.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继承房产需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价值越高,收取比例越低。

   3. 印花税:继承过户时需缴纳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4. 登记费:一般为固定金额,通常在几百元左右。

   5.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经济适用房,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 1.5% - 3%。

   此外,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可能还有其他相关费用。在办理继承过户前,建议先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费用标准和办理流程,确保手续合法合规。

   二、进城落户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进城落户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能被依法继承。

   当进城落户子女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倒塌或失去使用价值。在此期间,子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较大规模的修缮。若房屋坍塌,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实践中,村集体通常不会随意收回有继承人的宅基地上房屋,以保障继承人权益。若遇到因继承房屋引发的宅基地使用纠纷,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总之,进城落户子女虽不能继承宅基地,却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

   三、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不会因女儿出嫁而改变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在法定继承情形下,女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其他子女、父母等,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各继承人原则上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若遗嘱中明确将遗产留给女儿,女儿则可按遗嘱继承;若遗嘱未将女儿列为继承人,女儿则不能依据遗嘱继承遗产,但法定继承权不受影响。

   以上是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