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孙女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一、孙子孙女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孙子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并未包含孙子孙女。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孙子孙女可以获得遗产。一是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孙子孙女,可代位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是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孙子孙女继承其遗产,那么孙子孙女可依据遗嘱继承相应财产。
二、死者无儿无女财产由谁继承
死者无儿无女,其财产继承需依据不同情况确定。
若死者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嘱或协议办理,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财产。
若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儿无女时,若其配偶、父母在世,由配偶、父母继承财产;若配偶、父母均已去世,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此外,若存在对死者扶养较多的人,也可分给适当遗产。比如邻居长期照顾死者生活,在继承时可考虑分给其一定财产。同时,若死者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财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三、孙子能继承奶奶的宅基地吗
孙子能否继承奶奶的宅基地,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奶奶去世后,宅基地上有房屋,孙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继承房屋。若孙子户口与奶奶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在继承房屋时可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例如孙子本身无其他宅基地,可继承奶奶房屋并使用对应的宅基地。
若孙子户口已迁出该集体经济组织,也能继承房屋,但只能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等有限使用,不能进行翻建、重建。当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若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孙子通常无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单纯的宅基地使用权,孙子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不具备直接继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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