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继承过户费多少钱
一、北京房屋继承过户费多少钱
北京房屋继承过户费用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 公证费:若需办理继承公证,费用按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来说,受益额2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等。
2.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如100万以下(含100万)为5‰;101万以上至1000万部分为2.5‰等。
3. 印花税:房屋评估价的0.05%。
4. 登记费:住宅80元/套。
5.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1.5%。
实际费用因房屋价值、具体情况不同而有差异。在办理继承过户时,应向当地的公证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详细咨询,以了解准确的费用标准。
二、不通过公证处怎么继承遗产
不通过公证处继承遗产,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1. 自行协商: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签订遗产分配协议。各继承人应秉持自愿、公平、合法原则,明确各自继承份额及方式。比如,对于房产等不动产,可约定由一人继承,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补偿。
2. 办理继承手续
房产继承:继承人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会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银行存款继承:继承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到银行办理存款提取手续。若存款金额较大,银行可能要求继承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 诉讼途径:若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遗产进行分割。当事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如遗嘱、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判决生效后,继承人可依据判决书办理相关遗产继承手续。
三、不继承财产需要继承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不继承财产则无需继承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例如,被继承人遗留价值50万的财产,同时有80万的债务。若继承人选择继承财产,那么最多以这50万财产为限来偿还债务;而若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财产,那么就无需对这80万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所以,若不想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及时书面声明放弃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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