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遗产继承过户具体程序
一、北京房产遗产继承过户具体程序
北京房产遗产继承过户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确定继承人:依据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明确有权继承房产的人员。若有遗嘱,需确认其合法有效性;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前往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继承人身份及继承关系的真实性,出具公证书。
3. 房屋评估: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应缴纳的税费。
4. 缴纳税费:继承人根据评估价值,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缴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需缴纳契税。
5. 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会办理新的房产证。
二、抱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抱养子女通常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他们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抱养子女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后,对亲生父母不再具有法定继承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扶养较多,那么可以适当分得亲生父母的遗产,但这并非基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而是基于扶养行为获得的补偿。例如,在亲生父母生活困难时给予经济帮助、在生病时进行照料等。
所以,一般情况下抱养子女不能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特殊情况下对亲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三、被继承人父母过世遗产如何分配
被继承人父母过世后遗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指定给谁,谁就依法获得相应财产。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因被继承人父母已过世,由其配偶和子女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例如,被继承人有配偶和两个子女,三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
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总之,被继承人父母过世后的遗产分配,先看有无遗嘱,再按法定继承规则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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