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村里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村里的宅基地能否继承需分情况看待。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因为“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若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已拥有其他宅基地等,同样能继承房屋,但无法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或失去使用价值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当继承人是城市户口,不具备宅基地申请资格,但依然可以继承房屋。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不过不能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
总之,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续享有要依据继承人身份和相关规定判断。
二、代位继承人失踪怎么办
代位继承人失踪,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代位继承人为失踪人。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财产代管人需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应付的费用。
其次,关于继承。若在遗产分割时代位继承人失踪,应当为其保留应继承的份额。保留的份额可由其财产代管人代管。
最后,宣告死亡。若失踪时间满足宣告死亡条件,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死亡。一旦宣告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消灭,继承开始。若之后该代位继承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销死亡宣告。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民法典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三、代位继承是遗嘱继承吗
代位继承不是遗嘱继承,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例如,甲的儿子乙先于甲去世,之后甲去世,乙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被继承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从性质上看,代位继承是基于法定的血亲关系和法律规定产生,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遗嘱继承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在适用顺序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有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才会发生。
综上,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不同的继承方式,有着各自的适用条件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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