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不给认定工伤吗
一、劳务公司不给认定工伤吗
劳务公司是否给认定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劳务公司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比如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等,劳务公司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若劳务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通常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而是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此时,受伤者可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劳务公司认定工伤报销吗
劳务公司员工认定工伤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报销相关费用。
若劳务公司为员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劳务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认定工伤后,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劳务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劳务公司需自行承担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
总之,无论劳务公司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认定工伤后,费用都有相应的承担主体。若劳务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动仲裁有工伤认定书吗
劳动仲裁与工伤认定书是不同程序和文件。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途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权利义务方面发生纠纷,如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等争议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作出的认定文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劳动仲裁本身不会有工伤认定书,但在涉及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时,工伤认定书是关键证据。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凭借工伤认定书等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劳动仲裁过程中可能会用到工伤认定书,但二者概念不同,作用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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