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超过60岁的人受工伤能报保险吗
一、工地超过60岁的人受工伤能报保险吗
工地超过60岁的人受工伤是否能报保险,需分情况来看。
若该超60岁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可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和理赔程序,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不过,部分地区考虑到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可能在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伤时存在一定差异,需依据当地具体政策执行。
若超60岁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一般不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有些用人单位会为这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任何保险,超60岁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二、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时该怎么处理,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可参考以下处理方式:
第一,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超过期限,职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其未履行义务,职工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二,非职工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此时职工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若无法通过工伤认定获得赔偿,职工还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或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伤害事实、因果关系及损失情况等。
三、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含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以及促进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的康复性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为不同等级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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