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做工伤认定吗
一、可以在异地做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不可以在异地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注册地。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因为生产经营地往往是职工工作的实际地点,更便于调查取证,保障职工权益。
此外,若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到异地工作而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然要按照上述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长期固定的驻外工作地点且有当地居住证,也可由该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总之,多数时候工伤认定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能在异地申请。
二、胯骨扭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胯骨扭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胯骨扭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比如搬运重物、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不慎扭伤,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果胯骨扭伤符合这些情形,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胯骨扭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与工作无关,比如在下班回家后自行运动导致扭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要确定胯骨扭伤是否为工伤,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其近亲属等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后作出认定结论。
三、跨省可以做工伤认定书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跨省做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实行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若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这种情况仍按国内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也并非随意跨省认定。
总之,工伤认定有明确的地域管辖规定,通常不能跨省开展,需按照规定在相应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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