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才无效
一、婚前财产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才无效
婚前财产协议在以下几种情况无效:
1.协议主体不适格。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无效。比如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若协议是在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下签订,并非双方真实意愿,该协议无效。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协议。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像约定逃避法定义务、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况,协议无效。如协议约定逃避债务的内容。
4.违背公序良俗。若协议内容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也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协议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如限制再婚自由等。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双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签订协议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议无效。比如夫妻双方为逃避对他人的债务,签订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协议。
二、婚前个人房子婚后卖了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房子婚后卖了,所得款项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其本质上属于个人财产。即便该房产在婚后被出售,只是财产形式从房产转变为货币,但财产的性质并未改变,仍属于个人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装修等,使房产增值,增值部分可能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因为修缮、装修等行为可能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投入及相应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或卖房所得款项有书面约定,明确表示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总之,通常情况下婚前个人房子婚后卖了所得不属于共同财产,但特殊情形和约定除外。
三、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在婚后,此房产的所有权性质也不会改变。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子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另外,若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这种行为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购房出资、产权登记以及婚后是否有产权变更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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