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让在离婚后看望孩子应该怎么办
一、对方不让在离婚后看望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友好地和对方交流,表明探望孩子是自己的权利,对孩子的成长也有益,争取达成关于探望孩子的一致意见,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调解。比如找双方的亲朋好友从中斡旋,或者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介入调解,促使对方配合探望。
若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了探望权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要求对方配合探望,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等。但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若对方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在遇到对方阻挠探望孩子的情况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在什么地方的民政局能够办理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可以选择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选择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比如,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户口在B市,那么既可以在A市对应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能在B市对应的民政局办理。
若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流程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三、复婚时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复婚时,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通常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一旦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协议生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依据该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后,相应财产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
复婚并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复婚后,原来分割给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房子分给了男方,复婚后,房子依然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不过,如果双方在复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对财产重新进行约定,改变了原来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安排,那么以新的约定为准。这种新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在复婚后继续有效,但双方可以通过合法方式重新约定财产归属。
以上是关于对方不让在离婚后看望孩子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