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一、继承的房产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继承房产过户需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公证费:若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按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公证费。一般来说,房产价值越高,公证费比例会相应降低。例如,有的地区按房产评估价2%左右收取。
2. 评估费: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收取费用。通常是采用累进计费率,如房产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收取0.3%等。
3. 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为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为每本5元。
4. 登记费:一般是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但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不同地区在费用收取标准和政策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过户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以了解准确信息。
二、继承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定继承是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而发生的,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体现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共有性质。
如果是遗嘱继承,情况有所不同。若遗嘱中明确指明该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此继承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保障其对财产处分的自由。若遗嘱未明确说明只归一方,则该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甲在婚后法定继承了其父母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属于甲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若甲的父母立下遗嘱,明确该房产由甲一人继承,与配偶无关,那么该房产就是甲的个人财产。
三、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况下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共同的,继承所得财产通常也会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较为合理。
然而,若遗嘱中明确指明该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继承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种情况下,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保障了其对财产处分的自由。
例如,甲在婚姻期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若父母的遗嘱未明确该房产只归甲一人,那么该房产就是甲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若遗嘱明确该房产只给甲,那就是甲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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