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借据,对于公司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使用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借据,对于公司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借据对公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从多方面判断。
一方面,从一般借贷关系角度,借据要产生法律效力,关键在于具备明确的借贷双方信息、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基本要素,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若借据仅加盖发票专用章,从形式上看,发票专用章按规定是用于发票开具环节,并非专门用于确认借贷等其他民事法律行为。
另一方面,若能综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实际参与该借贷行为,比如公司实际收到借款、有相关财务记录、经办人能证实公司借款事实等,即便借据上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法院也可能认定该借据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总体而言,不能单纯依据加盖发票专用章就判定借据对公司有法律效力,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来综合认定。
二、电子发票没有章是怎么回事,是怎样规定的
电子发票没有章存在多种情况及相应规定。
对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相关规定,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即这类电子发票只要有可靠的电子签名,即便无传统发票专用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基本使用规定同纸质发票一致。税务OFD格式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亦是如此,其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符合规定的发票可正常使用。
若是其他类型电子发票没有章,可能存在问题。可能是发票本身不符合规范,未按税务要求开具;也可能是在传输、打印等过程中出现显示异常情况。
受票方若收到无章电子发票,首先应核实发票来源是否正规。可通过税务官方平台查验发票真伪及有效性。若属于符合规定的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正常使用、报销入账;若无法确定或经查验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开票方核实处理,避免因使用不合规发票带来税务风险。
三、征用补偿款的发票怎么取
征用补偿款通常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一般无需开具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取得的政府征地补偿收入,不属于经营活动,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可能要求提供收款凭证等资料用于税务处理。
若涉及开具凭证,收款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操作:一是由收款方自行开具收款收据,清晰注明收款事由、金额、支付方等信息,并加盖收款方公章或财务章。二是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设有代开窗口,可前往咨询能否代开相关收款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证明补偿款真实性的材料,如补偿协议、政府批文等,配合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事宜。需注意,不同地区在征用补偿款凭证的要求上存在差异,应及时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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