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在于

2026-01-23 21:48:50 法律在线 0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三点区别。发生原因上,终止基于法定情形,解除基于双方或一方意思及法定事由;结束方式上,终止是自然客观结束,解除有主动性;经济补偿方面,两者在不同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在于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发生原因: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基于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而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是基于双方或一方的意思表示及法定事由。

   2.结束方式: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或出现法定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结束,是一种自然的、客观的结束方式。劳动合同解除则是在合同期限内,由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具有主动性。

   3.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中,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解除中,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用工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用工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体现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劳动用工协议书是平等主体间就劳务提供与报酬达成的协议,属民事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动用工协议书主体广泛,双方可以是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权利义务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义务;劳动用工协议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风险,接受劳务方按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范;劳动用工协议书纠纷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

   -法律责任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需承担如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劳动法律责任;违反劳动用工协议书则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三、劳动合同盖合同章和公章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和公章通常无本质区别。

   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加盖公章代表公司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章则专门用于对外签订合同,明确合同主体和内容。

   在法律上,两者加盖在劳动合同上都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只要盖章真实且代表公司意思表示,无论合同章还是公章,都能使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

   不过,部分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可能有特别要求。有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为便于管理和监督,可能规定劳动合同需加盖公章;有的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只能用合同章签订合同。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遵循当地规定和用人单位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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